團體意外險是指以機關、團體、企事業單位中身體健康能正常勞動或工作的在職人員為保險對象,當被保險人在保險期內因意外事故造成傷殘或死亡,由保險人給付保險金的一種人身保險。下面為大家推薦《團體意外險有什么特點,團體意外險與社保工傷險區別》,歡迎閱讀。
團體意外險有什么特點,團體意外險與社保工傷險區別
團體意外險的特點主要有:
一是投保人與被保險人不是一個人,投保人是一個投保前就已存在的單位,如機關、學校、社會團體、企業、事業單位等,被保險人是單位的人員,如學校的學生、企業的員工等。
二是保險責任主要是死亡責任,以被保險人死亡作為給付保險金的條件,所以投保人在訂立保險合同時,應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,并認可保險金額。
三是保險金額一般沒有上限規定,僅規定最低保額。
四是保險費率低,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由于是單位投保,降低了保險人管理成本等方面的費用,保險費率因此降低。
五是在通常情況下,保險費交納是在保險有效期開始之日一次交清,保險費交清后保單方能生效。
團體意外險與社保工傷險兩者的區別:
一、購買的費用不同:
一般的團體意外險每人每年200元左右。
社保工傷險每人每月50-100不等。(根據行業,根據人數)
二、兩者保障的范圍不一樣:
工傷保險是社保五險一金中的“一險”,主要責任是針對工作過程中受到傷害導致的醫療費用進行報銷;工傷保險必須是在工作時,工作地點,因工作原因,且只對醫療費用予以報銷,且上下班途中現在已經不算在工傷范圍內。
團體意外險,則是針對所有被保險人的所有因意外意外導致的醫療費用予以報銷,同時,如果被保險人導致殘疾,還可以按比例賠償殘疾津貼。
而且,團體意外險是不分時間地點以及受傷原因的,全天24小時,無論何種原因,在什么地方受到傷害,只要是因為意外情況導致的(違法犯罪情況除外),就可以賠付。團體意外險可以在工傷保險報銷1次后,剩余部分由意外保險來報銷。
三、保額不同:
團體意外險的住院醫療費最高1萬,身亡10萬。
工傷保險住院醫療費在范圍內的全額報銷,身亡60-100萬左右。
商業保險中的團險不僅僅包括團體意外險,還包括團體補充醫療,團體重大疾病,團體企業年金等等多種,并且這些基本上都是企業在報稅的的時候,可以稅前列支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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